广西驾驶员安全学习之所以签署《驾驶员道路安全承诺书》,是为了提高驾驶员对道路安全责任的认识,明确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。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加大约束力度而做出的承诺。
为保护本人及本人及他人财产安全,本人自愿同意遵守并严格遵守以下条件:
1、认真学习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》及相关《实施细则》,坚持“安全首位,文明驾驶”的职业行为准则,停车三分钟而不是抓住一秒钟”。
2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道路安全教育培训,定期接受单位安全知识、驾驶技能、机械知识的考核。
3、认真保养您驾驶的车辆,严格执行车辆“三检”制度,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,严格按规定使用车辆,避免车辆发生机械事故。
4、无任务时,在团队中待命,坚守岗位,服从指挥,服从任务,在领导同意的情况下,以任何理由外出,确保果断行为,命令和禁止,避免拖延。
5、严格执行车辆营运申报登记制度。须经领导事先批准,回国后按规定按时记录行车情况。
6、酒后驾车、疲劳驾驶、闯入禁止标志、超速行驶、粗暴驾驶、违规违章、不按规定礼让、不遵守倒车、掉头等违规行为以确保行车安全。
7、对车辆负责,两类人员考前培训要严格遵守有关公司的车辆驾驶规则,不得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或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驾驶员。批准,车辆必须在完成车辆交还手续后才能交付。
8、严格执行单位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。车辆使用后应停放在机组的院子内。严禁夜间离开车辆。除特殊情况外,经司机同意方可停在室外。
9、爱护车辆,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清洁,及时报告故障,及时修理,及时排除,无病上路。
如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,我们准备接受公司的决定,按照制度进行处理。违反法律法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,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可与我们联系删除,谢谢。